近日,我从书友手中买到一沓油印的1979年12月《芜湖县湾沚人民公社生产大包干合同书》,共有23份,应该是一个生产队完整的大包干合同书。
时间并不久远,合同书的外观却已有些发黄或轻微的破损,但内容清晰如初,是芜湖市湾沚区(原芜湖县)较早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见证。
合同书的抬头写道:“在中央两个农业文件精神的指引下,实行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是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公社党委‘关于办好生产队,加强责任制的意见’,现签订以下合同。”
合同书的内容有四项:基本情况、包产和上缴、经济作物、生猪派购任务。其中“基本情况”包括组或户名、包产面积、全年征购任务;“包产和上缴”包括粮食包产面积、单产、总包产、上缴比例占总包产的66%;“经济作物”包括油料的计划面积、单产、总包产、上缴生产队数量,烤烟的计划面积、单产、总包产、上缴生产队数量。合同的签订日期是1979年12月13日。
这23份合同书中,有22份是以“户”签订的,只有一份是以“组”签订的,这个“组”应该是作业组。每份合同书上户主名字或作业组名字的旁边,均有用钢笔标记了人口数,总计105人。这个生产队按每人0.19亩的标准,分田到户或作业组,总面积为19.95亩。
合同书的末尾是生产队队长、作业组长、户主、监证单位盖章的地方。其中户主盖章的地方全都盖了章,有的是本人名章,有的是他人代盖的章。让人略感遗憾的是,生产队队长和监证单位盖章的地方,全是空白。
为查找当年的生产队,我联系到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党委宣传委员杨涛。根据我提供的合同书上几位村民的名字,杨涛初步判断是湾沚镇蟠龙社区人。该社区位于湾沚城区的北大门,属于城郊结合部。毕竟时间过去了40多年,这里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据杨涛介绍,2015年6月,湾沚镇十都村的22个村民组和新联村合并,成立新都社区;十都村余下的6个村民组和蟠龙村合并,成立蟠龙社区。
十都村过去是湾沚人民公社的十都大队。2O02年,原十都大队和原团结大队合并为十都行政村,下辖28个村民组。而原十都大队所辖生产队中,“后”姓村民较多的生产队叫桂花生产队,后来叫十都村桂花村民组。
2001年以来,随着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原芜湖机械工业开发区)建设不断推进,十都村已全部被征迁,村民陆续被安置到新都社区和蟠龙社区的新建小区。其中,十都村桂花组的村民大部分居住在蟠龙社区的蟠龙山庄。
11月7日上午,在杨涛和蟠龙社区工作人员张国兴带领下,我见到了住在蟠龙山庄的后惟银老人。老人家今年83岁,面容慈祥,精神尚好。交谈中得知,当年他就是桂花生产队的队长。“当时,有个烧制砖瓦的国营窑厂坐落在桂花生产队,窑厂经常取土毁了不少耕地。正因为队里的田地较少,不被外人注意,加上已听到个别地方搞包产到户的风声,我们就想把地分下去。”老人家回忆说,“是偷偷摸摸地干的,晚上开会,白天丈量土地,分到各户。公社领导知道后,还在一次大会上批评了我们,但没有阻止。我们就这样干下去了。”
从老人家平静的回忆中,我能感受到,他们当年干的虽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但对自己无意间成为农村“大包干”改革的先行探路者,依然颇感欣慰。
四十年弹指一挥间,当年的桂花生产队已“沉”入历史深处,如今村民居住的蟠龙山庄和城市小区一样,家园美好,生活幸福。
变革,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中国新时期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农村改革从安徽开始。历史记录显示,1980年底,安徽全省66%的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直到1982年1月,中央印发《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才正式肯定了土地的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此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迅速推广。
回望历史,1979年底,芜湖县湾沚人民公社十都大队桂花生产队探索的“大包干”,在安徽无疑是起步较早的,在全国更是走在前列。勇气可嘉,精神可贵!(安徽日报农村版记者 冯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