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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县试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来源: 冯长福 于子旋 2021-10-21 10:48:22 责编: 喻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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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我省今年在肥东、长丰、庐江、蒙城、涡阳、利辛、萧县、泗县、五河、颍上、阜南、定远、舒城、裕安、桐城、太湖和歙县等17个县(市、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中央财政安排1.7亿元支持我省开展这项试点。

“种养结合是实现畜禽废弃物变废为宝、减少化肥使用、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路径。推进绿色种养循环,是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稳粮保供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潘鑫表示,试点县人民政府作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要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降低运营成本;统筹资金资源加大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支持,鼓励通过PPP 模式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潘鑫表示,试点县将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着力构建一至两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到今年底,试点县示范创建面积不少于 10 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力争通过 5 年试点,形成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和补贴方式,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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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以粮食和蔬菜产区为主,各试点县要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有亮点、有看头的示范园区和基地,树立统一标牌,示范带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推广普及。补助对象主要为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础工作、社会化服务补奖、商品有机肥补贴等三个方面。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粪肥还田利用机械等不得列入补奖范围。

各试点县要根据粪污类型、运输距离、施用方式、还田数量等合理测算各环节补贴标准,依据专业化服务主体在不同环节的服务量予以补奖,补贴比例不超过本地区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总成本的30%。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可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补奖。对商品有机肥使用补贴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

试点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技术方案,指导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粪肥还田工作;要在已建立的测土施肥、科学施肥等基础性工作上,根据不同作物需肥特点,按照不同地力、不同作物、不同产量目标,科学确定粪肥还田量和替代化肥比例,既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也要保证耕地和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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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全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农业项目现场观摩暨技术培训活动在涡阳县举办。与会代表参观了涡阳县西阳镇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试验示范和效果监测点、高炉镇堆肥还田和商品有机肥还田示范片、王学林家庭农场、马店集镇肥水还田示范片。省土肥总站通报了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和科学施肥关键技术进行了培训。(安徽日报农村版记者 冯长福 通讯员 于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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