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镇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劳动纠纷
来源:
胡思琪
2021-09-24 16: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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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明俊 许梦源 谷京荣
日前,旌德县旌阳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养老金导致的劳动纠纷。
中秋节当天,旌德县俞村镇桥埠村村民俞某来旌阳司法所反映,其在旌德县特种橡胶厂务工时,单位并未购买养老保险,现退休不能领取养老金,希望司法所能够给予帮助。在接收到俞某的调解申请后,旌阳司法所专职调解员立即联系到旌德县特种橡胶厂负责人黄某,并与其约定翌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养老保险事宜进行调解。
在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中,调解员了解到,俞某在旌德县特种橡胶厂就职时,单位并未统一在人社局购买养老保险,而是将300元发放至工资内由职工自行购买,但是并未出具工资明细。俞某坚持认为该厂并未为其购买养老保险,不符合法律条例,要求给予补偿职工养老保险金3万元,而橡胶厂负责人黄某也表示发放工资时没有作明细说明,是他们的失误,念及俞某在厂工作18年的情分加上其患病生活拮据,同意适当给予补助。
经过不懈努力,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下,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由橡胶厂一次性补助俞某养老保险金2万元。调解结束后,调解员还向橡胶厂负责人黄某宣传了劳动法相关规定,告诉其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购买职工养老保险。双方当事人均对此次调解表示满意。(安徽日报农村版通讯员 胡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