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医疗机构是整个医疗卫生服务网的“网底”,村医是农村居民健康的“守门人”。近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安徽省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从村医配置、规范管理、保障收入等7个方面提出若干政策措施,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一名村医,到2023年建立村医队伍稳定发展机制。
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村医保障政策,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保障农村群众卫生健康服务。未来三年,我省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2021年建立健全消除村医“空白村”长效机制;2022年村医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2023年建立村医队伍稳定发展机制。
我省将合理配置村医。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但须保障农村群众正常享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每千名服务人口配备1名村卫生室人员,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村医提供服务;常住人口较多、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配,切实满足农村群众看病就医基本需求。
村医从哪里来?我省将通过多个渠道扩大村医来源。实施村医免费定向委托培养计划,2020—2022年全省每年免费委托培养村医不少于300名,毕业后回村卫生室工作,其学费及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年4650元,省财政按照三年每年300名培养计划安排相关经费支持31个脱贫摘帽县及六安市叶集区。鼓励以县(市、区)为主体持续实施并扩大本土村医免费定向委托培养计划。吸引医学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对应聘到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按规定在服务期满后,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村医的收入也将更有保障。现在岗村医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保障,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补助经费等政策。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村医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大别山革命老区、偏远山区或服务地区常住人口不足1000人的村医,各地要适当增加补助。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并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村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
此外,行动方案还在村医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认真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村医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费率按照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执行。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提高至6000元/年,由县级财政予以补助。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设置、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强化村医培训,推广“智医助理”规范应用,推动村卫生室能开展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安徽党媒云记者 程茂枝 实习生 陈牧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