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改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计划到2025年,我省林长制组织体系和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林业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森林覆盖率超过31%,森林蓄积量达到2.9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超过53%,林业总产值超过7000亿元。
为此,我省将实施平安森林行动、健康森林行动、碳汇森林行动、金银森林行动、活力森林行动,在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加快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
推行“防火码”进山入林
《实施意见》要求,我省将全面建立以县护林大队、乡护林中队、村护林小队为主体的基层护林体系,落实“一林一员”网格化管护。健全森林防火监测网络,强化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全面推行“防火码”进山入林。建立全省森林资源“一张图”,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质效评价、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确权登记等制度。开发“林长制护林保”等涉林保险新产品,完善森林保险制度。
同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创建黄山国家公园,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公益林补偿、古树名木保护等机制,依法依规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内集体林地政府租赁、异地置换和核心保护区原住民有序搬迁等制度。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生息环境,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重要湿地、一般湿地、小微湿地保护修复,健全湿地保护网络、分级管理、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体系。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侵占湿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盗采野生植物、破坏自然保护地、损害古树名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点毁林案件挂牌督办和依法曝光。
鼓励企业认养、认捐造林
我省将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鼓励引导企业和个人通过认建认养认护认捐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并建立相应的林权归属确认、利益保护和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形成区域联动、城乡融合、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建设体系。深入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建立森林(园林)城市城镇和森林村庄建设正向激励、动态评价制度。
我省还将实行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修订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大力实施公益林保育、用材林培育、经济林增效、退化林修复、国家储备林建设、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提升等工程,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为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我省将建立“天空地”一体、点线面结合的森林疫情监测网络,实施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黄山松靶向防控、美国白蛾围歼清剿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
设立省级林业碳汇基金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结合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积极参与国家碳汇市场交易。鼓励省内重点排放企业合作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多种方式参与林业碳汇交易。发挥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在碳汇交易中的作用,规范交易行为。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方式,设立省级林业碳汇基金,主要用于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鼓励市、县创造条件建立林业碳汇基金,对捐资林业碳汇基金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落实税收、环保等方面政策优惠。
我省还将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完善承包林地“三权分置”和林地经营权证制度。鼓励农户和各种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参与林权流转,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发布一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权威机构。创新“政银担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益林贷”“油茶贷”“毛竹贷”等林业金融产品,探索开展林地预期收益质押贷款,推进林权收储担保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持续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林·劝耕贷”“皖林邮贷通”。(安徽党媒云记者 王逸群 实习生 罗淑贤 牛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