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首例洗钱案提起公诉
来源:
王婷婷
2021-05-14 15:07:43
责编:
代明俊 喻寒松 谷京荣
近日,旌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洗钱罪一案提起公诉。该案系旌德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提起公诉的首起洗钱犯罪案件。
洗钱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不仅为银行带来较大风险隐患,影响地方金融生态平稳健康,也导致其七类上游犯罪行为法律责任难以追究,造成行业间不当竞争,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
今年3月,旌德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改变“重上游犯罪、轻洗钱犯罪”的传统办案理念,加强与县人民银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沟通,对近年来办理的七类上游犯罪案件脉络进行全面梳理与排查。该院发现一起案件中,王某某有洗钱嫌疑,遂与旌德县公安局、人民银行协调,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在公安机关完善案件证据后三天内将该案移送起诉。(王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