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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家店镇创新村干部绩效管理办法
来源: 谷登超 2021-04-26 15:32:24 责编: 纵强 胡明兵 夏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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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党委政府制定了《江家店镇2021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村级党组织基层党建、经济发展、集镇建设、农业农村、社会治理工作五大方面,设定精准细致的考核评分细则,旨在通过实施村干部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工作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方案》按照各村(街)党建业务开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人居环境整治、民政等村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考核,其中党建工作占比20%、经济发展工作占比13%、集镇建设工作占比12%、农业农村工作占比29%、社会治理工作占比26%,每月一考评、排名,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照得分将全镇14个村(街)分成三个格次,各村(街)所评格次与该村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第一格次5个村(街),发放该村村干部绩效工资1600元/人;第二格次6个村(街),发放村干部绩效工资1300元/人;第三格次3个村(街),发放村干部绩效工资1000元。另外,考核结果还与政治待遇挂钩,村干部考核为第一格次的,可作为各类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对象。    

《方案》的出台和执行,激活了村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与向心力,激发了村干部为民办实事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各村之间赶超比拼的良好态势,营造出干实事、创实绩、求实效的浓厚氛围,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稳定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谷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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