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瑛,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26年来,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砥砺初心,忠诚履职。先后在刑事检察、职务犯罪检察、民行检察部门担任检察官。她是同事眼中的“老黄牛”,是领导心中的“多面手”,是百姓口中的“自家人”,经办的近千余件案件中无一错案,她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多次获得省、市两级院的嘉奖。
2019年8月12日,旌德县检察院依法查处一起涉嫌在徽水河流域长期非法采砂的案件。经过调查,自2011年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他人在旌德县三溪镇境内徽水河流域长期进行非法采砂作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非法获利巨大。
旌德县检察院认为,李某某等9名被告人非法采砂的行为不仅破坏矿产资源,更严重的是造成生态环境的损害,应依法予以严惩,9名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需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合计3889261.6元。负责生态检察办案组的就是刘成瑛。
接手“生态检察办案组”组长这一“硬茬”两年多以来,她带领团队,充分发挥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水、土、林、矿”和民生热点案件,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以准确的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并重,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李某某等9人非法采矿案列就是其中之一,被列为全市观摩庭。此外,某矿业公司非法占用林地公益诉讼案,被列为全省服务民营经济典型案例。
2020年,旌德县检察院的“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列为2019年度基层检察院九大工作品牌,刘成瑛撰写的白沙水库水污染侵权案,作为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2018年,旌德县生态检察办案组被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从1995年进入检察院工作,刘成瑛历经检察机关的多次改革,她深刻认识到,适应新时代的检察工作,既要“用心”,更要“用情”,要想方设法用足法律,要感同身受地理解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强烈期盼,要设身处地体谅当事人渴望权利兑现的焦急心情,让检察工作有“温度”。
私营老板王某某欠了农民工工资近8万元,跑路一年多,今年3月初,汤某某等10位农民工来到旌德县检察院咨询,刘成瑛接待后,立即安排启动支持起诉办案程序,帮助农民工理清诉讼请求,收集证据和撰写诉状,进一步对接法院做好沟通,目前该案已经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2020年,有群众反映不良商家为追求“油条”的口感蓬松,违规添加了过量香甜泡打粉,导致“铝”超标。资料显示,严重的“铝”超标会损害大脑神经和骨骼发育,导致脑萎缩、发育不良甚至痴呆等症状。
旌德校园周边就有多家“油条”店。得知线索后,刘成瑛带着团队多次召集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等召开联席会研讨,在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同时,市县两级院一体化办案,并提起6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当事人以10倍的惩罚性赔偿,警示和教育商家违法成本之高,有效落实了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精神,切实维护了食品安全。
多年来,刘成瑛忠实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庄严的民生承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办案传播司法文明,回应新时代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汪红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