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中旬,合肥市发布通告,要求在1月25日至4月30日,禁止城区所有活禽交易。后因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活禽交易禁令顺延执行。与此同时,我省部分县市也发文禁止当地农贸市场销售活禽。去年4月以后,随着疫情防控步入常态化,部分市县活禽销售逐渐有序放开,但是各地管控力度区别较大。目前正是春节前家禽销售的旺季,部分养殖户呼吁政府出台统一管控措施,既有利于防疫,又能让养殖户顺利销售。
各地管控措施不一
“桐城市当地活禽销售基本比较顺畅,乡镇农贸市场允许交易活禽,我已经销售出去3000多只肉鸭。”2月5日,桐城市绿缘禽业养殖合作社老板张行告诉记者,去年春节前后,当地也出台过禁止销售活禽的管控措施,大概两个多月以后逐渐有序放开。今年春节前,当地农贸市场基本放开活禽销售。
和桐城市一样,广德市也允许乡镇农贸市场销售活禽。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介绍,去年4月份以后当地活禽销售逐渐“解绑”,但也劝导养殖户尽量销售冰鲜鸡,而且对农贸市场加强日常消毒管理。宿州市埇桥区蒿沟乡工商所管理人员徐秀玲对记者说:“我们对交易区、宰杀区在开市前罢市后都会集中清扫干净、喷洒消毒,农村销售的家禽都是农户散养的,数量不是很大。”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部分县区管控措施仍然比较严格,禁止活禽销售。“我们这里不允许活禽销售,都是联系外地商贩集中收购,或者是屠宰加工好后卖到超市。”六安市金安区肉鸡养殖户杨培虎说,当地从去年1月中旬开始就禁止销售活禽,一直到现在都未开禁。2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合肥市南七菜市场,连续走访几家商户,基本看不到活禽,都是白条鸡销售。不过有商贩表示,如果遇到市民要购买活禽,他们也会从农村买过来现场宰杀。
禁止活禽销售难度大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全省对活禽销售未做统一规定,各地可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措施。据了解,合肥市去年以来一直禁止城区所有活禽交易,肥西、肥东等县也发文禁止。记者从肥西县市场监管局获悉,去年6月下旬至今,该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城各农贸市场持续开展活禽交易场所关闭联合执法行动,大力推广冰鲜鸡鸭上市。
采访中,监管人员也坦言,禁止活禽交易一直是一个工作难点。“一些装活禽货车,经常半夜运输,光靠市场监管部门的几个人,难以执法到位。”肥西县市场监管局的负责人表示,2018年,《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出台,可该办法是规范休市期间活禽交易的规章。目前已经过了休市期,执法人员只能依据去年合肥市政府出台的疫情防控文件,禁止活禽交易。
“我们也很无奈,因为很多市民都希望买到活鸡活鸭,我们屠宰好的冰鲜鸡他们不买。”长丰县杨庙镇土鸡养殖户张德胜说,目前从他手里购买活鸡的消费者要占九成左右,活禽禁止销售的政策在现实中很难落实。
政府应出台统一政策
“我们养殖户也理解禁止销售活禽,但是全省各地政策不一,管控程度有别。”杨培虎以亲身经历举例说,当地活禽禁止销售,受此影响,他的销售渠道减少15%,一年损失30多万元。“而我省有些市县管控措施不严格,离我们这里不到15公里的农贸市场还能买到活禽,这对我们来说太不公平。”他建议,政府要出台统一的政策,统一要求养殖户屠宰加工冰鲜鸡鸭。
杨培虎的建议已获主管部门的回应,《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去年底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即将出台。在该征求意见中明确规定,设区的市按照国家规定设立活禽交易限制区,区内禁止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和冰鲜上市;限制区外的活禽交易市场要严格开办条件,严格控制数量,实行检疫入市、隔离经营、定期休市。活禽交易市场实行定期休市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执行,在经营场所提前公示休市日期,休市日停止活禽交易。对于在定期休市日从事活禽交易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市场开办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设区的市政府根据疫病疫情的预测和预警,以及对季节性发病规律的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临时性休市。(安徽日报党媒云乡镇融记者刘刚 李伟 实习生 张国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