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农村疫情防控有哪些要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何安排?进口食品还能吃吗?公众在节日期间应该如何做好个人防护?2月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省卫健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省疾控中心专家就大家最关心的防疫那些事儿进行了详细解答。
春节期间农村疫情防控,我省有哪些做法和要求?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刘同柱:
农村地区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春节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疫情监测。着力提升早发现能力,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监测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重点对城乡结合部服务人员,尤其是从事冷链运输工作人员,加大核酸检测频次。对务工返乡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基层排查工作的巡回指导和督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二是减少人群聚集。严格控制庙会、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暂停宗教场所聚集性活动,压实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等责任。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养老院、福利机构、监所等人员集中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指南要求,实行封闭管理。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公众尽量减少出村活动和走亲访友、扎堆聚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做好健康知识普及,指导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的个人及时规范就诊。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发布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在这里,我想对从外省务工返乡的朋友作一提示,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你们需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积极配合并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需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目前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如何?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陶仪声: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我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截至2月7日,全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18.4万剂次,完成第一剂次接种75.9万人,第二剂次接种42.5万人。目前我省已接种的重点人群,没有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也没有出现严重感染的病例报告,说明目前国内生产的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良好。
按照国家部署,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采取“分步走”策略,第一步主要针对重点人群实施紧急接种,普通人群的接种工作将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有序进行。
最近进口车厘子、山东奶枣等被检出核酸阳性,请问这是否意味着有传染性?进口食品还能吃吗?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刘志荣:
从国家抽检监测数据来看,冷链食品总体阳性率很低,主要集中在食品外包装检出阳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针对外包装表面消毒是灭活病毒,活病毒、死病毒、病毒的片段查出来都可能是阳性,因此,核酸阳性不一定代表具备传染性。新冠病毒主要经呼吸道飞沫和人与人密切接触来传播,经消化道感染的可能性非常低,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因消费者接触食品和外包装感染新冠病毒的病例报告。
公众在选购冷链食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生鲜食品,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冷链食品追溯服务专区查询,不购买无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在整个购物过程中要正确佩戴口罩,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等部位,选购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不建议网购食品,若购买了境外国家或地区冷链食品,做好外包装消毒。
处理生鲜食品所用器具应单独放置、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烹饪食物时,要保持食物及环境卫生清洁,使用安全卫生的水和原材料。要确保食物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禽蛋和海(水)产品,尽量不要生食肉类、海(水)产品等食品。未食用完的已烹调海鲜及肉类,请放置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充分加热。
春节将至,请问公众在节日期间应该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刘志荣:
近期国内少数地区陆续出现局部新冠肺炎疫情。由于冬季低温环境病毒存活时间较长,加之春节将至,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明显加大。在个人防护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是做好个人防护的首要环节。特别是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空间、去医院陪护或就诊时,应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当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时,为了避免把病源传给他人,也应佩戴好口罩,并及时就诊。
二是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不聚集,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出行,应做好个人防护。
三是要注意手部卫生,在公众场所尽量不要用手触摸口、眼、鼻等,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掩住口鼻;收到来自境外的快递时,应先对物品表面进行消毒处理;室内多通风、换气,每天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
四是每天应保证摄入足够的杂粮、蔬果以及蛋白质,少盐少油,控糖限酒,适量运动,保证充足睡眠。
五是提倡分餐制和使用公筷公勺,养成使用公勺公筷的好习惯,防止交叉感染。六是保持积极、理性、平和的心态,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齐力共同应对新冠疫情。
当前正值春运期间,为做好春运防疫工作,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
1月28日至2月4日,春运前8天,全省合计发送旅客545.48万,比2019年春运同期下降45.51%,但由于综合运输点多面广、人员接触多、容易聚集,防控风险依然很大。
我省将有序疏导乘客分散候车(机)和排队登车(机),落实戴口罩、“一米线”等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严格执行客车客座率规定和留观区设置要求,加强在途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对运输场所人员、物品和及其相关环境,实施分类、分级防控。
推广应用电子客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实施票务退改签政策。开通无健康码通道或为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人工服务。加强春运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车辆避峰出行。
引导公众错峰出行,组织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适时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专列、包机。优化调整学校放假和开学时间,尽可能错开春运高峰时段。实行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A级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请问我省在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燚:
我省按照人物同防、精准防控、闭环管控的防控策略,推动实现我省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贮存、生产加工、市场销售、餐饮服务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防范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全面实行报备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库贮存经营者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前24小时,如实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开展核酸检测全覆盖。对报备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批批覆盖”的原则,开展采样和核酸检测,检测合格的方能进入加工、销售和餐饮环节。对相关环境、食品、从业人员做到“应检尽检”。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规定,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贮存场所、生产加工设备等清洁消毒。
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销售没有“四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安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依规赋码,或上传的“四证”与所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不相符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安徽日报党媒云乡镇融记者 程茂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