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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做好扶贫资金管理“三篇文章”
来源: 2020-10-12 15:37:32 责编: 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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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绩溪县财政局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并重,坚持日常监控和专项监管相结合,全面推进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断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规范项目申报流程。该局要求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执行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程序,按照指向明确、实化量化、合理可行、聚焦精准等要求,及时填报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表,并交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从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等5个方面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对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的应要求上报单位修改完善。审核通过后,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绩效目标审核表和申报表一并报送县财政局、扶贫局,并作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完善项目运行监控。该局印发《关于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资金使用单位按照到村基础设施类项目、到村产业类项目、到户产业类项目、其他到户补贴类项目等4大类,实时对年度内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监控,并如实填报绩效运行监控表。

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该局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在扶贫项目实施完成后,根据申报和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并认真总结形成本单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下达和绩效目标设定情况、绩效运行监控情况、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偏离情况和公开情况,压紧压实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实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董子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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