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乡镇融
合作热线:0551-65179778      来稿邮箱:anhuixzr@vip.163.com
绩溪:“三突出”推进“阳光低保”档案管理
来源: 章竹影 2020-09-18 10:22:03 责编: 陆杨

eb8185df3516832e9e4b35b12f76b6e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扶贫工作,使经办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绩溪县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制度在阳光下运行,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和档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和档案工作。

突出低保行政文书标准化、便民化。使用统一的低保审核审批表、诚信声明及低保申请及授权书、入户核查表、审核审批公示单、不予批准决定书等行政文书,从而有效地降低基层低保经办人员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和行政风险。

突出档案管理完整化。对低保档案严格按照“六统一”的要求规范管理,即案卷外观统一、档案要件统一、目录编序统一、材料用纸统一、资料装订统一、柜盒摆放统一。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盒、一乡镇一柜、一县一室,形成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切实做到低保档案管理完整保存有效,有效杜绝因行政文书缺失或不完整造成的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不规范、责任不清、监管乏力、 “关系保”、“人情保”问题的出现。

突出信息公示多样化。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的公开宣传工作,在县政府网站、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绩溪民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将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予以公示,并同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内的行政文书,确保电子化行政文书合法、规范、标准。(章竹影)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