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抓好长效管护促进长治久美
来源:
2020-07-27 11: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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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杨
为进一步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确保已建美丽乡村项目公共设施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绩溪县财政局坚持把美丽乡村长效管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促进美丽乡村长治久美,助力脱贫攻坚。
强化主体,明确责任。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县级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乡镇作为辖区内美丽乡村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中心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点范围内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美丽乡村建设设施由属地行政村具体负责管理。
绩溪县于2015年印发了《绩溪县美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暂行办法》,对美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进行了规范。2019年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新要求,对美丽乡村管护进行了修改完善,印发了《绩溪县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暂行办法》。各乡镇、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美丽乡村中心村长效管护制度。
绩溪县加大资金投入。坚持将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资金,用于后续管理的管护人员工资、设施维护、垃圾处理等费用开支。加大农村集体投入力度,通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济对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要求乡镇、村规范使用管护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流、套取管护资金,管护资金使用情况要根据村务公开要求严格执行定期公示制度。
(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