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规范扶贫资金运行监控
来源:
夏林
2020-07-06 09:51:43
责编:
陆杨
为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动态监控的有效性,今年以来,绩溪县财政局联合扶贫局进一步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运行监控做出明确要求。
到村基础设施类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控,在项目竣工验收报账时提供绩效运行监控表。
到村产业类项目。在资金投入到经营主体6个月内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并将运行监控表报送县财政局。
到户产业类项目。在项目验收报账3个月内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并将运行监控表报送县财政局。
其他到户补贴类项目。雨露计划项目由县扶贫局在项目开始报账3个月内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公益性岗位项目由县人社局在6月份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由县金融监管局在6月份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并将运行监控表报送县财政局。(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