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安徽日报农村版融媒体记者从《住宅设计标准》、《高层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3项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贯会上获悉,住宅设计等新标准将于6月25日起施行。根据新标,新建住宅建筑限高80米,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住宅建筑设计执行的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一些指标要求已年代久远,不能满足群众现在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不能适应安徽省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符合安徽经济、社会实际,符合安徽人民美好生活要求的住宅设计标准。
据了解,我省即将实施的新版《住宅设计标准》,共11章,从居住与共用空间、室外环境、室内环境、设施、室内装修等方面编制了详细标准。《标准》倡导绿色发展,从功能空间、材料部品、人体工程、室内外环境、提高与创新五个方面,将绿色住宅建筑的要求贯穿全标准。
对于住宅套内面积,《标准》要求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3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米。此外,《标准》全面提升居住舒适性,提出容积率、住宅建筑高度控制范围(高层II类(19-26层),住宅建筑限高80米,容积率2.9~3.1)。居住与共用空间方面,提出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十八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宜设封闭式阳台;住宅层高不应低于2.80m;室外环境方面,提出居住区域内应设置雨水收集和再利用系统,项目配套建设应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相关指标。
《标准》提出,新建住宅宜实施全装修交付,住宅的装修设计宜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绿色二星级及其以上住宅建筑应实施全装修。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本,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外,还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使用,比如在适老化设计方面,明确提出四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住宅应设电梯;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四层及以上住宅应对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等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针对高层住宅使用时经常发生的坠物伤人情况,要求住宅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并明确其范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人员安全。
此外,《标准》还强调智能化设计,提出智能化住宅应以通信网络为基础,结合智能化终端,将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社区服务、智能家居和增值服务等功能集成。(安徽日报农村版融媒体记者 程茂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