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镇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委机关各部室于会后去信访办公室领取2019年以来实名举报件台账,认真梳理‘群众不满意信访举报件’,严防积压、处置到位,并于指定日期前报送至信访室。”
近日,旌德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通过落实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管理、检查督办、实名检举控告处理、闭环管理等制度,重点解决“对群众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不够及时”等突出问题,做到“四更加三减少一提升”,即回应群众关切更加及时、维护群众利益更加有力、办理检举控告更加规范、引导群众监督更加有效,减少重复举报、越级举报、多头举报,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给人民群众当服务员就要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深做实监督职责,严格精准执纪问责。”县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张晓燕介绍说。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本次“满意度提升行动”质效,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作用,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思想疏导教育与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实施“两查两验”工作法,力争减存量与遏增量并重,狠抓监督实效。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认真核实实名举报件,逐件登记“群众不满意信访举报件”,建立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办结与未办结、反馈与未反馈、满意与不满意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针对“群众不满意信访举报件”,该县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努力从源头减少多年、多层、多头的“三多”件数量。
对经自查纠正后实名举报人满意的信访举报件,由县纪委监委填写《旌德县纪委监委满意度提升行动案件审核表》,联同相关材料报市纪委监委申请销号;对经自查纠正后实名举报人不满意的信访举报件,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初审后,送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实地抽查、验收,压紧压实相关单位责任,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度迟缓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问责追责。(冯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