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日晚召开的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帮助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中小企业恢复生产,我省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措施,从政策补贴、金融支持、后续保障等方面,帮助相关企业渡过难关。
小微企业新增岗位给予补贴
我省明确,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产扩产,对重点防疫防护用品物资生产企业,按增购设备投资的50%给予补助。健全重点防疫防护用品物资产业链,实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目录管理,目录内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技改项目的,按新增购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助。
同时,启动疫情防控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急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率。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将重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至调查失业率调控目标(5.5%),对因疫情防控需求而新增就业岗位的企业,所在市、县(区)可按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的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贴息免租减税助力企业发
“对国家及省确定的名单内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由财政再给予50%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柯文斌介绍,各金融机构要简化业务流程,优先办理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等业务。
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我省强调,银行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落实中央再贷款相关政策,再安排50亿元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以“央行直通车”模式发放,全年发放不少于10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加大线上业务办理力度,对省内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信贷需求,银行金融机构要予以限时加急办结。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免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的房租。减免地方相关税费,对因疫情原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确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困难,实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
多措并举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疫情过后,各级政府将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进行全额收储。”柯文斌说,省级已出台的“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技工大省等系列支持政策,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将优先享受。对新申报医护类、药品类科技项目将开辟绿色通道,进行优先立项。
同时,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对企业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慎用行政处罚措施。对专门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确保疫情物资通关“零延时”。
此外,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与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安徽日报农村版融媒体记者 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