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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七月起统一
来源: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5-28 16:02:13 责编: 喻寒松

      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施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政策。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9年我省综合医疗改革将围绕健康脱贫、家庭医生签约、“智医助理”推广、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统一等方面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全面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加快推进医保信息系统调整升级改造,7月1日起施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政策。 ”会议宣布的这一消息,意味着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了“并轨”,市民和农民将实行同样的筹资标准,医保目录、报销政策等也完全一样。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 (试行)日前已经通过,从7月1日起,将以市为单位施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政策。统一后的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略有提高。糖尿病和高血压等30种疾病纳入常见慢性病管理范围,门诊用药也将纳入报销。大病保险合规费用的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并统一将大病保险封顶线规定为省内住院20万-30万元、省外15万-20万元。

  谈判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降低药品和耗材的价格,一直是医改攻坚的“硬骨头”,我省将从多个方面持续向高药价“开刀”。一方面,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人民群众医疗需求,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另一方面,将继续开展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推进“17+13+X”种抗癌药惠民落地,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建立完善药品耗材谈判议价机制。

  此外,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基本药物,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分别达到20%、30%、70%以上,短缺药品信息网络直报实现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基本药物综合试点。

  提升50家县级医院能力

  长期以来,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不强一直是困扰各地的老大难问题。2019年,我省将在肥东县人民医院等50家县级医院实施县级医院医疗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加强县外转诊率较高疾病相关临床重点专科和儿科等紧缺专科建设。此外,还将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心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启动 “社区医院”创建试点。

  会议还宣布,对现有的医改成果将进一步巩固,比如将完成肥东县等50个县(市、区)“智医助理”推广任务;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51”“180”医疗保障政策,推进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规范管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岁以上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三类重点人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达到100种以上。

  我省还将大力推进 “天长模式”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在肥西县等37个县(市)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改革路径,落实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打包预付,建立政府办医、医共体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三个清单,实现乡镇居民看病就医六个关键环节(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上下贯通,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高效高质的医疗服务。

(安徽日报农村版记者 程茂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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