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提升节约集约水平
来源: 2026-08-04 10:06:56 责编:周晓东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支撑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载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我省2022年获批全国首个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省。经过3年多的探索实践,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调研中发现,皖北平原地区采煤塌陷问题不容忽视,优质耕地沉陷损毁,形成永久性积水区,这一问题涉及粮食安全、生态保护、能源开发、民生保障等多重利益关系,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并系统研究解决。

为此,建议:

一、严守红线,优化能源开发布局。 一是开展专项评估。由省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能源等部门联合开展皖北平原地区(亳州市、阜阳市)煤矿开采对耕地影响的系统评估,核算已造成的耕地损失总量和未来预期损失,评估其对区域粮食生产能力的影响程度。二是严守管控红线。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域,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禁止新建煤矿项目,现有煤矿应制定退出时间表。三是优化能源布局。从全省乃至全国层面统筹能源安全与粮食安全,将煤炭开采逐步向塌陷影响较小的地区转移,减轻皖北平原地区的耕地保护压力。

二、压实企业责任,强化耕地修复。 现行制度对“合法采矿损毁耕地”缺乏有效的约束和追责机制,应尽快弥补这一制度空白。一是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由煤矿企业按规定计提基金,专项用于塌陷区耕地复垦和农民补偿。补偿标准应按照“占优补优”原则,核算耕地产能损失的经济价值。二是提高复垦验收标准。改变当前“治理=修复”的宽松标准,明确塌陷区复垦必须恢复耕种功能,不能以“治理水面、湿地”替代耕地复垦。对于确实无法复垦为耕地的,应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落实异地补充。三是落实“谁破坏、谁修复”责任。将“边开采、边修复”的法定要求落到实处,对修复进度滞后于开采进度的企业,采取停产整顿、核减年度开采计划指标等措施。

三、加强执法监督,构建长效机制。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必须加强现有法律的执行力度,形成有效震慑。一是加大非法占地打击力度。对未取得合法手续擅自占用耕地建矿、建厂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建立采煤塌陷专项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采煤塌陷区进行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塌陷范围、耕地损毁数量和复垦进度,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三是纳入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将采煤塌陷导致的耕地损毁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对损毁严重、修复不力的地区和煤矿企业进行约谈问责。

四、创新技术路径,推动综合治理。 一是推广充填开采等减沉技术。对继续开采的矿区,积极推广膏体充填、离层注浆等减沉开采技术,最大限度减少地表下沉。对采用减沉技术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或税费优惠。二是开展塌陷区综合治理试点。选择典型塌陷区开展“生态修复+产业导入”综合试点,探索塌陷区由“生态包袱”向“生态资源”转化的路径,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在国家大力推进“双碳”战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的背景下,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能源管理等部门应开展联合调研,系统评估该区域煤矿开采对耕地、生态、民生的综合影响,研究制定煤矿和塌陷区系统治理的路线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阜阳市政协委员、致公党安徽省委会委员 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