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能治理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高效能治理必须抓好基层治理这项基础性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十五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指出,“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为在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高效能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促进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以高效能治理为基础,更大力度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进人民福祉。“民主具有治理功能,治理蕴含民主价值”,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价值引领,更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实践举措,将人民民主贯穿于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让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从而推动国家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基。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有利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推动基层高效能治理的有效途径。一是有利于完善基层自治。“‘居民的事居民议,居民的事居民定’,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基层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基层社区治理中得以充分表达自身意愿,实现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整合协调,寻求最大公约数,最大程度地汇聚民意,凝聚共识,减少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有助于激发基层治理的内生动能,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其参与基层治理的热情,真正实现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二是有利于促进基层法治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法治相生相伴,始终以法治化、制度化为基本逻辑,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民主进程,基层治理中推行民主的过程也是践行法治的过程,发展基层民主,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三是有利于推进基层德治。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土壤,不仅传承了中华民族天下为公、民贵君轻、集思广益、和而不同等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而且对其中的政治智慧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民主、和谐、自由、平等、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融入其中,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基层民主的实践,对提升人民群众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筑牢基层高效能治理的民主根基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末梢和基础,事关国家治理的成效。实践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深植于中国大地,符合中国社会治理规律。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推进基层高效能治理,必须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的领导是基层民主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在基层治理中,多元主体的参与共治只有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才能有序进行、协调发展,才能始终确保正确的发展方向。我们要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群众自治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基层民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方主体参与民主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程度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和发展基层民主,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首先,要积极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让城乡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基层治理的成效也要全面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其次,要始终聚焦社会现实需求,“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践行基层民主要立足于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着力解决城乡社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民主治理中不断增加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不断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发展基层民主是一个凝聚基层共识的过程,法治是凝聚基层共识的基本方式,能够为基层社会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动提供平等、稳定的规则,为各种利益分配提供共性指导原则。在城乡社区治理中推进基层民主,一方面要坚持以法治为规范和保障,通过持续普法宣传不断强化各类主体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将社会治理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另一方面,在实践中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顶层设计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支持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问题”。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基层协商民主模式,涌现出“院落话事”“乡贤理事会”“户主会”“板凳会”等一个又一个充满烟火气的民主议事形式,为基层群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有效的平台,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也应该看到,当前在基层协商民主运行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我们还需要大力倡导协商精神、积极培育协商文化,同时进一步明确协商范围、丰富协商内涵、创新协商形式、优化协商程序、完善协商保障机制和评价反馈机制等,不断提高基层群众政治参与的实际效果。
着力提升数智化支撑能力。数字化和智能化时代的到来,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同时也给民主政治建设带来了巨大的机遇。针对当前基层智慧治理实践中存在的信息沟通不畅、资源整合困难、协调力度不足、数据信息滥用、参与度有待提升等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城乡社区智慧治理能力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数智化水平,为以基层民主赋能高效能治理提供数智支撑。首先要加强基层数智治理的规划、设计,统筹推进数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其次,推进数智规则建设,加快破除各种制度壁垒,进一步整合数据资源,推动基层治理数据有序共享;第三,拓展数智技术应用场景,鼓励数智应用场景创新,不断优化完善基层数智治理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便捷、普惠的服务;第四,提升城乡居民数智素养和技能,推动各种数智服务和培训向下延伸,促进数智技能的普及,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数智技术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