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是高层建筑中高频使用的特种设备,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安全,也是检验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民生领域。然而,当前电梯安全治理中多部门协同不足、虚假维保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一是监管交叉领域有盲区。市场监管部门主责特种设备安全合规与维保质量执法,住建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应急部门侧重安全事故处置与隐患综合督导,物业企业承担电梯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各部门日常监管各自为政,在交叉领域容易出现监管盲区。
二是数据信息共享不畅。电梯维保台账、行政处罚信息、物业巡查记录、故障投诉数据、老旧电梯台账分属不同部门,缺乏统一共享端口,增加了虚假维保的隐蔽性。
三是闭环处置效能不足。特种设备安全联合检查多为节假日或专项行动期间的临时性行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全面建立。部分案件仅处罚维保单位,未能同步追责物业企业履职不到位问题;对长期低价内卷、多次造假的企业,跨部门联合限制准入与信用惩戒力度不足。
四是应急协同能力薄弱。电梯困人、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涉及物业现场管控、维保单位抢修、监管部门核查追责、应急部门统筹处置等多重环节。实际工作中,响应流程不清晰、责任分工不明,事后溯源整改机制不完善,安全风险难以从源头有效阻断。
为此,建议:
一、健全制度体系,厘清监管权责边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制定电梯安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实施细则,明确部门与物业企业的职责边界,细化线索移送、联合检查、隐患督办、联合追责等流程,将电梯协同治理纳入安全生产与民生保障绩效考核,压实协同履职责任。
二、打通数据壁垒,搭建共享监管平台。依托现有政务数据共享体系,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归集的电梯注册登记台账、维保单位行政处罚记录,住建部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档案、电梯设施安全运行考核结果,以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2315平台受理的投诉举报信息。实现电梯安全隐患线索的自动推送、违法信息的实时共享、失信主体的双向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同时,探索引入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提升对电梯维保记录真实性的核查能力。
三、深化联合执法,构建全链条监管闭环。建立“市场监管+住建+属地街道”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实行“双查并举”,既查维保单位是否存在虚假维保、记录造假等行为,又同步核查物业履职情况,对放任隐患、疏于管理的物业企业实施约谈、扣分、通报处理,形成“维保企业+使用单位”双向监管闭环。
四、完善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约束效力。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推送电梯维保违法企业名单至住建部门,限制失信企业参与小区物业维保项目选聘;将物业纵容虚假维保、隐患长期不整改等问题纳入物业服务信用评级体系,与评优、续约、行业准入直接挂钩,从源头遏制低价恶性竞争、挂靠维保、纸面维保等乱象。
五、强化应急协同,筑牢末端治理防线。制定电梯突发事件跨部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故障报修、现场管控、应急救援、事后核查全流程分工与衔接机制。依托社区和物业单位,广泛普及电梯安全常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多部门联动及时回应诉求,以协同监管的扎实成效提升电梯维保安全系数。
(作者系省政协办公厅特邀信息员、致公党安庆市委会二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