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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创新河湖管护机制,破解“九龙治水”难题
来源:余瑶 2026-03-20 09:36:48 责编:余宏博 许雅婷 张文洲

琅琊区地处滁州市中心城区,境内河湖库塘密布,水利工程点多面广,管护任务繁重。2017年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以来,琅琊区紧盯“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随着工作深入,实践中也面临三重困境:管护力量分散。水利、城管、环保、街道、社区职责交叉,看似“都在管”,实则存在盲区。长效机制不牢,依赖突击整治,投入大、见效快、反弹也快,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的循环。社会参与不足,沿岸居民和企业“看客”心态普遍,缺乏有效参与渠道。如何破解这三重困境,实现河湖管护常态长效,成为摆在面前的现实课题。

针对上述问题,琅琊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经过持续努力,全区10条河湖建成省级幸福河湖,清流河建成淮河流域幸福河湖,被水利部淮委作为典型经验在流域五省推广;2022年获评全省第一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区);2023年《画一幅“画”》在第四届“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征集活动中荣获优秀奖;河湖市场化管护探索实践——《“政企双向赋能”擘画河湖管护新图景》入选水利部2025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政府牵头抓总,搭建管护“四梁八柱”

琅琊区坚持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两只手”协同发力,通过制度供给激发管护活力。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2022年,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专业化公司,全区40座小型水库全部落实市场化管护主体,实行统一、集中管护。全区11条骨干河道也已全部落实专业化管护,实现河湖管护从“散乱”到“规范”、从“行政命令”到“合同约束”的转变,管护质效得到有效提升,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构建两级监管机制。在全面推行社会化管护的基础上,着力完善区、街道两级协同监管机制。明确区级主管部门负责合同管理、考核评价和重大问题会商,属地街道承担日常监督和问题发现处置职责。同步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和视频监控系统,构建“天眼巡查+人工核查”立体监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联动、监管不留盲区。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管护合同一年一签,明确管护标准、奖惩办法和支付方式。实行区、街道两级联合考核,同步征求属地村居意见,考核结果与管护费用支付挂钩,考核结果不达标将解除合同。通过动态调整机制倒逼服务质量提升,让管护更贴近基层实际、更符合群众需求。

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九龙治水”困局

针对多头管理、职责交叉问题,琅琊区建立常态化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创新政企协同机制。针对三八水库企业生产与政府管理空间交织问题,区水利局主动与银鹭集团多次协商,创新推出“功能转型+市场激活”政企协同模式,将水库经营权与管护权统归企业主体,依托“厂库共生”优势,由企业负责日常管护和运维,政府强化效能监管。企业将水库纳入厂区整体环境管理体系,结合生产需求对库区进行绿化美化,既提升了管护水平,又改善了企业周边环境。该模式有效破解传统管护难题,入选水利部2025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水利、城管、环保、街道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水利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发现问题-交办整改-跟踪问效”的工作闭环。不定期开展清网护岸集中行动,2025年累计出动340余人次,清理地笼等阻水设施95套、打捞水生植物1.2万平方米、拆除沿岸违建120余处,为后续常态化管护扫清障碍。

统筹整合专业力量。针对基层执法监管力量分散问题,统筹水利、城管、环保等部门专业力量,组建联合巡查队伍;在遇到复杂问题时,由河长办统一调度、集中会商、联合处置,实现“一次巡查、全面体检、综合施策”,既减少了多头执法对基层的打扰,又提升了问题处置效率。

社会广泛参与,画好管护“同心圆”

琅琊区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理念,构建多层次社会参与格局。压实河长履职责任,建立河湖长履职能力提升长效机制,每年组织专题培训,强化各级河湖长责任意识,全区8名区级河长、24名街道河长、50名村级河长巡河率保持100%。同步压实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责任,明确日常管护职责,定期公示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河湖长与“三个责任人”协同发力,形成“党政统领、技术支撑、一线管护”的责任闭环。

发动志愿力量参与,积极培育民间河湖管护力量,联合1054救援队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发挥其专业优势参与巡河巡查、应急抢险、水面保洁等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出动队员110余人次,利用橡皮艇开展水面巡查20余次,清理阻水片林等碍洪点位2处、面积约350平方米。将河湖保护阵地前移,动员党员、群众、学校、群团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常态化参与河道垃圾清理、文明劝导、防溺水宣传等工作,营造全民护河浓厚氛围。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河湖显著位置公示监督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受理、核实、反馈工作流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办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形成“群众监督—部门响应—结果反馈”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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