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党媒云 | 乡镇融> 帮您忙
村里空地建篮球馆,村民打球要交钱?
来源: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胡明兵 2025-11-25 08:53:21 责编:代明俊 胡明兵 喻寒松

“村里在广场的空地上建了房,安了门,在里面办篮球馆,村民想进去打篮球还要交钱,这合理吗?”近日,濉溪县五沟镇王圩村村民向记者反映。

该村民认为,村里的广场属于公共场所,理应由全体村民共同使用、受益,而不能成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村里把公共的土地圈起来搞经营,损害了全体村民的利益。

 五沟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王圩村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把王圩村孙圩庄的广场部分空地租赁出去,土地租金收益属于集体所有,主要用于本庄基础设施建设。厂内所有设施均为租赁方出资建设,经营权归租赁方所有。

该部门负责人同时表示,被租赁的只是一部分空地,广场还有很大空间,并不损害群众的利益。(胡明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