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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店镇开展自查自纠养老服务中心供养人员生活费使用情况工作
来源:赵广才 2025-11-14 11:14:26 责编:许梦源 张文洲 实习编辑 徐晓宇

近期,霍邱县宋店镇正在对该镇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强化管理,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合法权益。

此次自查自纠范围为:日常伙食费用,一日三餐标准和费用落实及食品留样情况,老人满意度和意见;生活用品费用,特困供养人员在养老服务中心生活期间,服装、被褥、床单等穿着保暖用品开支费用标准落实情况;护理消费品费用,特困供养人员在养老服务中心生活期间,每人每月牙膏、牙刷、香皂、毛巾等个人护理消费品支出标准落实情况;零花钱,特困供养人员在养老服务中心生活期间,每人每月零花钱支出标准落实情况;门诊医药费用,特困供养人员在养老服务中心生活期间,由养老服务中心统筹用于供养人员的一般门诊、买药支出标准落实情况;其他费用,生活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由养老服务中心统筹机动使用,用于特困供养人员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落实情况。

检查要求,养老服务中心要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严禁采购低廉劣质物资。同时服务中心需要发给入住老人的物品,要及时发放到位。严格财务管理,养老服务中心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在养老服务中心对象生活费支出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支出账目应写清楚支出明细,并把采购用品照片、采购明细、凭据、发放记录等相关材料留存归档。同时,养老服务中心要在公开栏长期公开供养人员生活费支出情况,接受镇养老服务中心老人和社会监督。加强监督检查,该镇将不定期检查辖区养老服务中心供养人员生活费支出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明纪律责任,该镇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是落实支出责任和供养对象待遇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不力者将随时进行约谈,并让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和委托管理合同;对于涉嫌违法违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赵广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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