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致力治好水环境、用好水资源、护好水生态。
但调研发现,我省还存在水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等问题,制约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为此,建议:
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水环境治理增效。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落实雨污分流,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同时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以满足污水处理需求。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恢复水体生态系统自净能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或相对集中式处理模式、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控制农药、化肥使用,提高秸秆和畜禽粪便还田率。严格执法监管,依托水质自动监控平台,强化溯源监测技术,依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二、坚持保障供水、节约用水、综合利用,推进水资源集约利用。加快完成农村供水全覆盖,并满足24小时稳定、稳压供水,打通群众供水保障“最后一公里”。强化取用水管理,以取水许可、水权确认为切入点,完善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推进水资源管理精细化、信息化。发展节水灌溉,皖北地区可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加强企业用水管理,提高循环用水、废水处理回用等节水技术,推行中水回用技术,以淮北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为示范,在全省推广相关经验和做法。加大节约用水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和技能。
三、坚持底数摸清、监测评价、系统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保护。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研究,系统掌握省内水生生物资源状况,推动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调查,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发挥监测和评价作用,健全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发挥智慧监测作用,定期进行评价,为水域生态修复提供参考。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立标,落实监测预警,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规范设置标识牌,完善入河排污口监测平台,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续推进长江岸线保护,落实项目准入政策,巩固岸线清理,加大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实现船舶污染物全过程监管。
四、坚持部门合作、区域联控、共治共享,实现水生态环境保护“人水和谐”。发挥河(湖)长制牵头抓总作用,以流域为单元,推动跨区域、跨部门治理协作,加强与江西、河南、浙江、江苏等地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进跨境流域水质改善。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皖赣、皖苏、皖浙已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已于2024年1月颁布,持续推动落实我省市级横向补偿机制。争取项目资金,积极申报水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进社会组织开展爱河、护水等志愿服务行动,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水环境保护治理的参与者、治理者与共享者,共建“人水和谐”的美丽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