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法律问题。近日,西园司法所接待了一位女士的咨询,她的遭遇让我们深感有必要和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这位女士称,她的丈夫在外面帮人担保借钱,如今债务人还不上钱,债主便跑到她家里,要求其丈夫还钱。她对此感到十分困扰,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相信不少人在生活中也可能面临类似的情况,那么遇到这种事情究竟该怎么办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在这位女士的案例中,丈夫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这一行为若未经妻子同意,且该担保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通常会被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但在实际情况中,债权人可能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此时,妻子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例如,证明丈夫的担保行为未经自己同意,可提供夫妻之间关于此事没有沟通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保留家庭日常开支的账目,显示家庭正常生活开销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无需通过这笔债务维持,或者收集丈夫借款后的资金流向记录,若资金流向与家庭生活无关,比如流向不明第三方账户且无法解释合理用途,这些都能作为有力证据。
如果债权人通过不合理、不合法的方式进行催收,如频繁骚扰、威胁、恐吓等,女士们一定要留存好相关证据,比如通话录音、短信记录等,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若家庭财产因丈夫的担保问题受损,比如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证明该债务为丈夫个人债务,从而保护自己名下财产份额。若法院执行了妻子应有的财产份额,妻子有权向丈夫追偿。
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婚姻生活中,对于重大财务决策,夫妻双方应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同时,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遇到问题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李勇 孙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