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位刚上班没多久的年轻人来到合肥市蜀山区西园司法所,向工作人员求助。原来,他们因工作变动,要到别的地方工作,在退租时,房产中介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租房押金,多次沟通无果后,无奈之下只好向司法所寻求帮助。
据他们介绍,他们去年2月份在房产中介租了一套公寓,签订了半年的租赁合同,并缴纳了一个月租金的押金。今年租期届满,他们按时退租,房屋也保持得完好无损,没有任何损坏。可当他们要求中介退还押金时,中介却称房屋存在磨损、物业费未结清等问题,拒绝退还全部押金。他们表示,房屋的正常使用痕迹并非他们造成的,且物业费包含在租金里了,中介的说法毫无依据。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着手调查。首先查看了他们与中介签订的租赁合同,仔细核对了其中关于押金退还的条款。随后,联系了该房产中介,就押金退还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在沟通过程中,工作人员向中介普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中介无故扣留押金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过耐心调解,中介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全额退还他们的租房押金。拿到退还的押金后,他们激动地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的押金可能就打水漂了。”
西园司法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租客,在租房时,一定要与中介签订详细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押金的缴纳、退还条件和方式等内容,要仔细阅读并理解。退租时,要保持房屋的完好,及时结清相关费用,并与中介共同对房屋进行检查验收,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如果遇到中介不退还押金等侵权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事件的顺利解决,不仅为租客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司法所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后,西园司法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葛飞 王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