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司法所:民工讨薪难 调解巧破题
来源: 2025-08-14 12:20:58 责编: 余红霞

8月12日,5名农民工慕名来到稻香村司法所,用粗糙有力的大手从口袋掏出一张欠条递给调解人员,“我们是外地打工者,经人介绍在五里华庭小区商业街从事装饰工作,带队的包工头也是外地人,今年1月7日结算的工资,包工头在出具了6.3万元欠条后就‘人间蒸发’了,现在不知道他家住哪,电话全部拉黑,人也无半点踪迹或消息,不得已我们只好来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农民工代表王某气愤地说道。

调解人员在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当即电话联系包工头,但却传来已经关机的提示音。按照常规做法,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无法运用调解手段来讨回薪资,司法所对此也爱莫能助。调解人员随即递上一张蜀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便民联系卡,告知其可通过诉讼或者劳动监察办法继续讨薪。

正当王某等5人怅然离去时,调解人员脑筋一闪,于是赶紧追上补问一句:你们是否了解包工头上面发包方的情况,王某表示发包方就是朝阳社区本地人盛某,此时,调解人员深感“机会来了!”。调解人员当即电话联系到发包方盛某,交流中得知盛某和包工头还有3.4万元左右款项未结算。调解人员马不停蹄,依照《农民工工资保障条例》规定对盛某做思想工作,“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或者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或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且出现拖欠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或施工任务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由发包的单位承担清偿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在法律震慑下,盛某就先行支付款项的法律风险和调解人员深入沟通交涉,最终答应两周后将剩下款项先行支付给5位农民工。调解人员同时提醒5位农民工:由于包工头没有到场,无法确认欠条的真实性,你们5位得立下保证书,如果欠条不真实,甘愿按诈骗罪接受法律惩处,同时5人对盛某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双方同意以3.4万元标准按比例优先清偿农民工工资,并当即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不足工资支付部分待以后时机成熟再行追偿。

多问一句话,多用一份心,多尽一份力,稻香村司法所面对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把握准、业务精、方法活、举措实,通过源头预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   (稻香村司法所 李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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