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空气质量近三年来首次全面“达标”
来源: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25-06-05 12:32:46 责编:周晓东 刘鹤

2024年,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三年首次全面完成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两年超90%。6月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称《公报》),去年我省土壤、地下水和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处于正常水平;生态质量指数连续3年保持二类。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93.7%,连续5年超九成。

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2%

“去年全面完成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完成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年度目标。”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曹哨兵介绍,我省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去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2%,10市出现重污染天数累计为16天,同比减少38天。

《公报》显示我省大气环境污染浓度呈现明显季节变化特征,PM2.5、PM10、SO2和NO2浓度夏季最低、冬季最高;PM2.5和O3是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PM2.5总体呈现南低北高态势。

2024年,我省生态质量指数值为63.75,生态质量为“二类”,同比基本稳定。其中,池州和黄山2市生态质量为“一类”,合肥、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和安庆10市为“二类”,淮北、亳州、宿州和阜阳4市为“三类”。

地表水劣Ⅴ类断面连续4年为0

《公报》显示,去年我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两年超90%,劣Ⅴ类断面连续4年为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得到保障。

在地表水环境方面,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210条河流、73个湖泊水库共401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占比92.5%,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占比7.5%,无劣Ⅴ类水质断面。从河流断面看,长江干支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支流及环巢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均为优,淮河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

巢湖及东、西半湖水质均稳定保持Ⅳ类,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引江济淮一期工程(安徽段)输水干线沿线46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42个,占91.3%。

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方面,地级城市的44个水源地中,有41个水源地监测项目全部满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同比增加1个。出现超标的均为地下水水源地,受地质环境背景影响,主要超标指标为氟化物、钠和碘化物。

拟选择14个县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4年我省印发方案,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全省已累计治理农村黑臭水体4322个,占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总数(5692个)的75.9%,治理面积2276万平方米,占总面积(2848万平方米)的79.9%。剩下的1370个农村黑臭水体,将在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

我省将聚焦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组织对12个市开展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持续加大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等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并拟选择14个县(市、区)完成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美丽河湖。

(汪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