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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精简优化考核,为基层减负
来源:徐鑫鹏 姚守业 2025-05-21 15:01:04 责编:谷京荣 胡明兵 喻寒松

近年来,明光市着力优化改进考核工作,推动简单考“材料”、查“痕迹”向重点考成效、看“潜绩”转变,把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到抓落实上,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该市完善考核体系,将考核事项从“目标绩效考核”“市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2项,优化调整为“市委年度综合考核”1项。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过程中,该市充分考虑各乡镇街道的综合体量、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等因素,将17个乡镇街道划分为A、B两类进行分类考核。根据市直机关职能定位、职责分工等因素,明光市将54个市直机关单位划分为综合服务、经济管理、社会发展、执法监管4个类别进行考核,确保整体考核公平一致,精准体现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工作成效。

同时,明光市做实平时考核,坚持“两个明确”,即明确由部门承担的职责,不得作为考核指标把任务压给其他单位和乡镇街道,明确考核指标应当与乡镇街道职责清单相一致。同时,该市采取“三个一”的方式进行考核,即每年对乡镇街道或市直单位只派一个考核组、进行一次实地考核、在一周内全部完成。在调研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彻底减少乡镇街道、市直单位汇报跑腿负担。考核方式也转变为考核牵头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直接赋分,不再进行实地抽查印证。真正实现发展、党建考核功夫下在平时。

该市还精简了考核指标,坚持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做减法,建立考核指标准入机制,严把考核指标“入口关”;充分考虑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工作实际,对不能直接承接落实的工作,采用能够推动工作的相近指标进行考核,对无相近考核指标或被考核单位数量不足总数50%的工作,不再纳入综合考核;同时对考核内容相近的指标予以整合,从源头上解决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的问题。通过精简,全市考核指标大幅减少,实现将“考核压力”精准转化为“干事动力”。

在考核中,该市还加强了结果运用,坚持“奖优”与“罚劣”双向发力,选树高质量发展先进典型,把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与领导班子考核等次、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年度绩效奖发放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表彰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该市视情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或干部本人,对不称职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调整,实现干得好的考得好、考得好的用得好。(徐鑫鹏 姚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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