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井岗镇政府采购工作,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益,实施阳光采购,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财政所坚持以政府采购制度为指引,以“三举措”全力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采购目标。强化政府采购工作领导是提升采购效率的重要前提。井岗镇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着力打造政府采购一盘棋,成立井岗镇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组织、协调、管理及评定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成员的职责分工,充分保障政府采购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以采购小组为领导,以采购需求为导向,明确采购目标和重点,制定政府采购工作方案,从而有效把握采购工作方向。
坚持制度引领,规范采购程序。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是优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井岗镇财政所牵头出台《井岗镇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范围、采购流程、采购管理等要素进行明确规定,切实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重要指引。并通过定期召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做好统筹协调,研究具体采购项目,提出解决问题对策和措施,促使采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采购效益。为让政府采购成为“阳光工程”,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需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一方面,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如采购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采购活动是否按照采购计划进行等。另一方面,镇纪委监察办对采购方式、程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权威性。(宋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