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安徽启动2024年扬子鳄野外放归活动,此次共放归210条,放归地点分布在宣城市宣州区红星片区、杨林片区,郎溪县高井庙片区,广德市朱村片区,泾县双坑片区、中桥片区,芜湖市南陵县长乐片区的16个放归点。
今年是安徽第20次开展扬子鳄野外放归活动,也是完成首个扬子鳄规模化野外放归五年计划后,启动的新一轮规模化野外放归活动。本次放归结束后,累计放归的扬子鳄达到1818条。“扬子鳄保护”即将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20年共放归扬子鳄1818条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对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取得了突出成效。这其中,大熊猫、藏羚羊等部分珍稀野生动物受威胁等级降低,就是最好的例子。
据了解,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受威胁物种红色名录升级降级评估标准主要包括:物种种群是否下降;物种栖息地是否出现下降减少趋势;物种种群是否特别小且存在波动;物种分布范围及栖息地是否特别小且存在波动。
种群有效数量和栖息地范围,是反映物种受威胁等级的重要指标,也是升级降级评估体系中的首要标准。
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章崇志认为,安徽省的“扬子鳄保护”即将进入一个全新阶段,“经过40余年人工繁育、20次野外放归以及持续开展的栖息地生态修复,扬子鳄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分布范围不断扩大,或许很快将迎来‘降危’的历史性时刻。”
梳理一组时间跨度40年的数字,可直观体现扬子鳄野外种群数量的上升趋势:
1980年,中美联合调查结果估计扬子鳄仅存300—500条,1999年调查显示,扬子鳄野外种群数量不足130条。
2000年以后,扬子鳄野外种群的保护得到了高度重视,在历次开展的野外扬子鳄种族数量调查中,野外实见扬子鳄数量逐年上升,而大规模野外放归活动,更是让野外扬子鳄种群数量接近1400条。
20多年里,安徽实施扬子鳄放归计划分成了两步走:2003年开启试验性野外放归,当年首次放归3条人工繁育扬子鳄,至2018年止,共放归14次,累计放归扬子鳄108条。2019年起,正式启动了5年规模化放归计划,其中,2019年放归120条,2020年放归280条,2021年放归530条,2022年放归370条,2023年放归200条——“5年共放归1500条扬子鳄”这一目标已经完成。加上2024年这次,安徽已累计放归20次,放归扬子鳄数量达到1818条。
对于这样的保护成果,从事扬子鳄保护工作多年的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孙四清非常欣慰:“当年,中美调查组有专家断言,未来10年中国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扬子鳄这个种群将会消失。40多年来,从即将消失,到人工养殖,再到大规模放归野外,我们对扬子鳄的保护成效是非常明显的,不仅把它从灭绝边缘拯救了回来,还实现了野外种群的复壮。”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将物种濒危等级分为8级:灭绝、野生灭绝、极度濒危、濒危、易危、低危、数据不足、未评估。
上世纪80年代,扬子鳄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列为“极度濒危”物种,我国将其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0多年过去,通过我国加大对野外种群及栖息地的管护力度,扬子鳄野外种群数量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
“按现在的势头发展下去,扬子鳄或许很快就将从‘极危’降为‘濒危’等级,那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孙四清难掩激动地说。
“保存率相当可观”
放归,意味着扬子鳄正在逐步离开人类的特殊呵护,前往野外环境实现自我生存繁衍。那么,历年放归的扬子鳄,生存情况怎么样?能活下来多少?
孙四清告诉记者,通过扬子鳄放归野外后的监测和统计,保存率约在百分之六七十,也就是说,放归100条最后能成活六七十条,他认为这已经是非常高的比例,“放归之前,我省野外种群数量才100多条,现在近1400条,保存率相当可观。”
放归野外的扬子鳄,生存并不容易。
扬子鳄的“年度作息时间表”大体如下:每年4月从冬眠中醒来,5月求偶交配,6月中下旬开始产卵,7、8月份鳄卵孵化,9月初雏鳄破壳下水,10月中下旬天气逐渐转凉,鳄鱼不再觅食,开始进入冬眠模式,随后进入漫长冬眠期,直到来年4月再出洞觅食……这就意味着,幼鳄从出生到冬眠,只有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它必须在这么短时间里摄取足够食物,储存足够体能,否则,很难熬过漫长的冬季。
孙四清介绍,幼鳄存活率很难超过30%,“打个比方,一条雌鳄当年孵出二十条幼鳄,冬眠结束后,第二年能活下来五六条幼鳄就不错了,再熬一个冬天,到第三年四月份,有两三条鳄鱼能活下来成为成年鳄,那足以让我们惊喜。”
通过跟踪调查,孙四清他们得出结论:幼鳄只要熬过前两年,到第三年就基本上能很好地生存下来。
放归初期,幼鳄极低的成活率给保护人员带来很大压力,保护人员曾尝试实施“人道救援”:将即将出壳的鳄卵放进有围挡的池塘里,等其出壳后投喂食物,冬天特别冷时,将幼鳄移进暖房——这大大提高了幼鳄的成活率。
但试验很快终止,“从放归野外的初衷来说,这是一种人为干预,不可持续,大自然的法则就是优胜劣汰,最终它们还是要靠自己。”孙四清解释说。
除了熬过冬眠期,鳄鱼的天敌也比较多,像蛇、大的水禽等,都会把幼鳄当成食物。
而一旦扬子鳄受困受伤,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前往实施救助。
2024年2月,在泾县昌桥乡泉水村,一条扬子鳄出洞活动时掉进沟坎内,难以脱困,保护站工作人员接到村民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村民热心协助下,成功将这条扬子鳄救出,经检查确认其未受伤后,将其放归到附近水塘中。
据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办负责人周永康介绍,仅2023年,保护区工作人员和村民们就救助受困、受伤的扬子鳄13条。
在野外努力活下去,是扬子鳄要面临的自然难题。而人,也在为保护扬子鳄想尽一切办法。
2024年6月5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首份扬子鳄《司法保护令》,并在扬子鳄保护区红星、杨林、夏渡、高井庙、朱村、双坑、中桥等7个片区竖牌公告,内容包括禁止猎捕、杀害、出售、购买、利用、食用扬子鳄及破坏其生存环境等行为,地域上涵盖了扬子鳄的主要栖息地和自然庇护所,为扬子鳄提供了全方位司法保护。
保护区管理局自然保护科科长蒋宣清对“司法保护令”的出台给予了高度评价,“以前,捕食扬子鳄蛋,在保护区内钓鱼、放地笼等行为时有发生,为我们的管理带来很多困扰,现在有了司法保护令,还在很多公共区域进行广泛宣传,彰显了能动司法助力生态保护的理念,起到了很好的现实效果。”
“放归”只是新的开始
“放归”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一间密室,很多新问题扑面而来,“放归不等于撒手不管,相反,仅仅是开始,对于扬子鳄的保护来说,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放归片区生态的修复完善。”章崇志表示。
栖息地生态环境的修复和完善,说到底,是人要“往后退”,给扬子鳄腾出足够的生存空间。怎么退?退多少?如何达到最佳平衡?是关系到“人鳄和谐共生”的大命题。
扬子鳄放归前,专家和技术人员要对整个放归片区摸排家底,对环境做出综合评估,比如,湿地面积有多大?土壤、水质如何?还有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家域面积。
家域面积,是指动物个体或群体完成生活史所需的空间集合,包括觅食、躲避天敌、求偶交配及产仔等活动所利用和经过的区域。换句话说,就是动物的日常活动范围。
像野猪的家域面积就非常大,甚至达到50—300平方公里。扬子鳄的家域面积相对较小,一条野生扬子鳄家域面积约三亩,相当于2000平方米。
“我们按这个标准来确定放归片区的容纳量。比如100亩适宜水域里,已经有5条扬子鳄,我们就放归15条——理论上这个片区最大承载量是30条,我们让总量保持在20条,留下种群发展空间。”孙四清介绍。
而中长期来看,随着野外放归的扬子鳄种群数量越来越多,所需的栖息地面积也会持续扩大,唯有通过不断向现有栖息地外围“修复”来扩大扬子鳄的家域面积。
在郎溪县高井庙片区,围绕着放归进行过一项长达10年的监测:该片区放归鳄从2008年开始繁殖,截至2018年,累计产卵14窝,共计238枚卵,自然孵出112条幼鳄。监测表明,放归的扬子鳄均已适应栖息地环境,具有较强的自然生存能力,且开始繁衍后代,它们的生活范围超过300公顷,并有向放归区外围扩散的趋势。
2019年开始,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局会同当地政府,有序实施了保护区内原住居民搬迁工作,至2023年4月,高井庙片区核心区共28户、60余位原住居民的生态搬迁工作全部完成。蒋宣清告诉记者,“原住居民搬迁大幅减少了人类生产生活对扬子鳄栖息繁衍的干扰,扬子鳄野外适宜栖息地进一步扩大,保护区内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保护成效进一步凸显。”
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宣城市宣州区,在红星片区核心区的周王镇红星水库,通过多年放归,这片水域里扬子鳄野外种群数量即将达到饱和,孙四清介绍说,“接下来,我们可能不再往水库里放归鳄鱼,工作重点将转移到对水库周边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扩展为湿地。”
记者在现场看到,原先分布在红星水库周围的农田都已撂荒,长满水草,呈现出“野生”状态——在该核心栖息地里,人为干预环境的痕迹正在减少并消失,人正在为鳄鱼腾出更大的“地盘”。
据了解,扬子鳄保护区占地1.85万多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占地5100多公顷(约7.5万亩)、缓冲区2500多公顷、实验区1万多公顷。根据测算,保护区内真正可修复的生态区域面积约有3万亩。2019年以来,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会同当地政府已修复了5000多亩,“村庄搬迁、农田退耕都需要时间,我们正在以时间换空间,加快生态区域的修复。”蒋宣清表示。
人鳄和谐共生任重道远
随着安徽省第20次放归扬子鳄活动圆满结束,一组监测数据也被刷新:扬子鳄野外种群数量逐年增长,分布范围逐渐扩大,野外扬子鳄分布点位数由2021年的250个、2022年的302个逐步增加到2023年的308个,野外扬子鳄种群数量接近1400条(不含2024年放归的210条)。
这组数据让孙四清尤其兴奋:“按照这个趋势,扬子鳄或许很快就将达到撤销‘极度濒危’的标准,而一旦降为‘濒危’等级,就为扬子鳄保护工作带来另一种可能:一边加强野外扬子鳄的保护,一边可以对人工繁育的子代扬子鳄进行适度开发利用,真正实现人鳄和谐共生的局面。”
在他看来,真正的“和谐共生”,是多方受益,而不是单方面一味付出。
“扬子鳄保护”意味着“人退鳄进”,据了解,这些年来,为缓解“人鳄争地”矛盾,保护区域的当地政府已完成扬子鳄核心栖息地和增补栖息地内148户原住居民房屋搬迁和1.4万余亩土地流转工作。
可以说,扬子鳄保护区内的居民,既是保护区的重要建设力量,也是利益受损者。
在宣城市宣州区周王镇云峰村,小鸟天堂生态旅游有限公司负责人黄修根正深受困扰。
2007年,黄修根在云峰村流转了约1100亩山林地,投资林业产业建设,接下来8年里,他在这片荒山上种下了大片树林以及稀缺性观赏植物。2016年,为响应“开发乡村旅游”号召,他成立了小鸟天堂生态旅游有限公司,准备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2017年,随着“绿盾专项行动”的开始,位于扬子鳄保护区实验区的“小鸟天堂”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夜之间被“叫停”,“接下来的这些年,树不能采,地不能动,像是植物人,收入几乎没有,每年还要花费上百万元用于园内花木和景观的维护。”说起这些年来的艰难处境,黄修根愁肠百结,几欲落泪。
但也因为地处保护区,这里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我这有几百种观赏植物,还有好几百亩马尾松,树长得又高又大,散发着松香,适合人在里面漫步,林子里负氧离子高,晚上特别好睡。”黄修根寄希望于不久的将来,能在这片密林里发展起康养旅游和植物自然研学游。
“为了保护扬子鳄,当地村民们付出了很多。将心比心,你家的一片山场一处水面,因为要保护扬子鳄而不能经营,补偿又往往是杯水车薪,你肯定也会很委屈。”章崇志说。
也正因如此,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首部专门针对生态保护补偿的法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被视为我国生态保护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亮点之一,就是明确了国家将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对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补偿,规定了具体的补偿机制和方式。这一举措无疑会极大地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强大合力。
另一方面,如何更好地利用优质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特色产业,在保护区内已经有了很好的尝试。
处于核心保护区的泾县昌桥乡泉水村,大力发展鸭稻共生生态养殖
泾县昌桥乡泉水村域内面积9.46平方公里,其中约3/5面积处于扬子鳄核心保护区,1/5面积处于实验区。
2022年起,该村利用保护区的优质生态环境,开始种植鸭稻共生的“泉水鳄福香米”,很快打响了“原生态种植”这一有机品牌。
“纳入保护区后,农药化肥是坚决不能用的,我们担心养不起来稻子,就尝试‘鸭稻共生’种植——我们采用传统古法插秧,再将鸭子放进田里除草、除虫、松土。”昌桥泉水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袁遵国介绍。
这种被“倒逼”出来的种植方法,效益远远超出预期:一亩地产300多斤大米,每斤售价7元;养肥八九只鸭,每只能卖出上百元的好价钱——粗略估算一下,每亩产值可达3000元。
2024年,泉水生态农业发展公司已有29户农户入股,“鸭稻共生”种植面积扩大到了620亩,昌桥乡党委委员徐蕾介绍说,“纳入保护区后,村里的生态越来越好,水里又能看到野生小鱼和青虾,田地里能看到野生的鸭子、各种水鸟……现在来看,发展生态农业的路子是走对了。”
随着扬子鳄规模化放归取得阶段性成果,如何边保护边发展,成为保护区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需要探求的新命题。
章崇志表示,我国于2019年6月印发实施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就已经提出“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其中第17条更明确指出,制定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制度,鼓励原住居民参与特许经营活动,探索自然资源所有者参与特许经营收益分配机制。
“我们觉得,在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特许经营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可以在严格做好核心区保护的同时,在一般控制区开展适度的经营活动,包括开发生态种植养殖、生态旅游等,既保护好扬子鳄,又能使原住居民实现一定的经济收益。”章崇志说。
记者从安徽省林业局了解到,安徽省已编制《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方案》,新一轮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有望很快启动。下一步,保护区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将自然体验、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绿色农业等绿色项目规划纳入保护区总体规划,促进保护区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历40年之功,将扬子鳄从灭绝边缘拯救回来并让其恢复为野外种群,安徽为全球濒危物种保护树起了一面旗帜,如今,又将续写人与自然美美与共的新篇章。
诚如章崇志所说,“这是我们的历史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