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构建人民调解新格局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 2024-06-21 09:53:21 责编: 何兰

当前,铜陵市铜官区正处于转型升级、追赶跨越的关键期、攻坚期,随着城市东扩,车站新区和西湖新区的全面启动,矛盾纠纷也相应增多,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起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全区良好经济发展重要作用。近年来,铜官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立足发展实际,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切实加大调处工作力度,护和谐、保稳定、促发展。今年1-6月,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化解矛盾纠纷3500余件,成功率为99.8%,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选强培优,建设高水平调解工作队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将人民调解纳入依法治区总体规划,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从巩固组织、规范工作、增强活力着手,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积极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镇办社区、村都普遍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各镇办社区在基层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方面,着力将公道正派、业务能力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全区11个司法所和2个法律服务所,协助和指导各镇办社区开展调解工作。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目前全区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69个,设立“百姓评理说事点”19个,特色调解室3个,搭建“谈心解纷”特色调解平台1个,共有人民调解员611人,构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固本强基,开展高质量调解工作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形式之一。区司法局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前列,大力强化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为各级调委会征订《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教程》、《人民调解员手册》、《人民调解的方法和技巧》等书籍,积极推广司法部下发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制定和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章制度,通过工作例会、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能力。运用旁听庭审、普法培训等形式,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掌握调解技巧,提高调解成功率。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凝心聚力,做实高标准调解工作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2016年,铜官区出台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并于2023年进行了修订。该补贴办法补贴范围包括:全区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形成的规范卷宗,卷宗要求主要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调解文书统一规范。形成的卷宗由各司法所在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前收集,然后由各司法所负责人对卷宗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司法所负责人签名,区司法局在下季度第一个月组织评审过后,按照案件难易程度发放案件补贴,补贴所需的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该补贴办法实施,极大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促进了人民调解案件质量的提高,为铜官区的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机制。

守正创新,探索高效率调解工作机制。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民间纠纷表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因此,该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一是将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结合。各镇办社区把平安建设同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大调解格局,通过整合资源,建立联动机制,改变以前单一作战,工作不协调的状况,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将人民调解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结合。通过来信来访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对属于民间纠纷的案件及时交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做到信访工作同人民调解工作有效结合,使人民调解工作在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2019年,铜官区在全市率先设立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富有中国传统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程序衔接起来。五年来,该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超万余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开庭诉讼之前,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节约了审判资源,缓解了诉讼压力。另外,铜官区在全区6个派出所设立“警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警民联调”机制框架下,将大量的非警务民间纠纷从派出所出警引导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1-6月共调解案件300余件,有效缓解基层警务资源被民间纠纷占据的不合理状况。

下一步,铜官区将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重要手段,妥善处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打造一条牢固的保驾护航“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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