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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镇:老所长普法化解土地纠纷
来源:黄开军 2024-04-03 15:12:04 责编:李伟 许梦源 谷京荣

土地纠纷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帮助群众化解土地纠纷,近期,郎溪县司法局建平司法所深入乡村,实地查看纠纷现场,释明法理与情理,最终让村民一起49年土地心结打开,握手言和。

建平镇万全村凤桥小学建于1975年,地址坐落在该镇宋家墩村民组。由于教育布局的调整,2006年建平镇南丰中心小学将闲置的校园租赁给戴某某开办幼儿园,协议第一款约定:“房产和围墙内所有设施仍属于南丰中心小学,乙方不得转让或租给他人。”租期为25年。2018年南丰中心小学将原凤桥小学资产移交给万全村,原凤桥小学权属属于村委会。2020年没有经过村委会,戴某某将学校租给吕某某办茶厂,租期5年。2023年宋家墩村民以土地是村民组的,想要回学校,对此,双方各执一词,争议不下。

近日,建平镇“黄开军调解工作室”受理该案件后,老所长认真分析纠纷,认为解开群众心结要从法、理、情三个方面来打动。讲法,2006年南丰中心小学将闲置的校园租赁给戴某某开办幼儿园,协议合法有效,但戴某某违约,2018年南丰中心小学将原凤桥小学资产移交给万全村,万全村可以解除合同;2020年没有经过村委会,戴某某将学校租给吕某某办茶厂,为无效合同,他们之间的经济纠纷另行处理;根据《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学校所有权归村委会。从1975年到现在,一直是中心小学、村委会在使用,土地是建设用地,两轮承包面积都不在登记,使用权不是村民组,同时,学校坐落在宋家墩村民组,村民组需要公共实施的,村委会在租赁费中可以考虑使用。经过长达二小时的情理法宣讲,终于解开了群众的法结和心结。

农村土地纠纷常常涉及乡亲的情感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调解员不仅要解开双方的法结,更要解开双方的心结,如此才能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维护和谐干群关系。(黄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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