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12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合肥市蜀山区五里墩市场监督管理所集中力量对辖区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经营主体使用“生鲜灯”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杜绝使用误导消费者的“美颜神器”,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域照明设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
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超市等销售主体为重点,对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等生鲜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查看光源照度、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灯具是否合规。对使用生鲜灯的经营户,要求其尽快更换符合条件的照明设备,并对检查情况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形成检查台账。
讲解新规,加大宣传。组织辖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普及《办法》新规定,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提出“生鲜灯”自查替换的工作要求,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向经营者做好“生鲜灯”停用宣传工作。同时,结合专项检查,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引导商家使用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家、生鲜超市19家、肉类专卖铺5家,对使用“生鲜灯”的商家依据《办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下一步,五里墩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前期摸排台账中使用“生鲜灯”的商家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在辖区内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还原食用农产品“素颜真面”。 (薛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