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泾县琴溪镇紧紧围绕“平安琴溪”“法治琴溪”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活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和谐法治氛围。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副书记、法治副校长、司法所长、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力量深入基层一线,通过群众会、小组会、上法治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与平安建设和社会安全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50余场次,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发放普法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发放围裙、毛巾等普法小礼品10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全面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法治基础。稳步推进“法润乡村”专项行动,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家庭”的培育工作,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工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马头村被安徽省司法厅、民政厅命名为第九批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赤滩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周凤财、许选平等同志被评为全市“十佳法律明白人”。
开展矛盾化解,筑牢基层治理防线。不断完善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全面推进各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目前,已有1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8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镇村调解员达65人。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每年的矛盾纠纷在人民调解组织得到有效化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今年以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调处成功率达99%。矛盾纠纷在一线得以化解,为全镇的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开展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加强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的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的宣传活动。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镇八个村都有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面推行经济困难状况说明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实现“应援尽援”。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最大程度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完成法律援助案件6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社区矫正,强化特殊人群监管。通过不断健全社区矫正对象适用前的调查评估、日常监管、提请收监执行等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考核和奖惩程序,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动员社会力量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对于生活困难的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农村低保、指导就业等政策。及时解决了安置帮教对象夏某的难题,提供了公益性岗位,现每月增加收入640元。另夏某享受农村低保每月480元。对安置帮教对象晋某家进行了送棉袄等帮扶活动。目前已给晋某户通上了自来水,给晋某的父亲落实了低保,每月480元。还对其家的房子进行了维修,安排了公益性岗位。及时对安置帮教对象翟某申请医疗救助,翟某获补助1000元。另翟某还享受农村低保每月494元。对安置帮教对象陈某家落实了冬春救灾款600元。认真落实与监狱的无缝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积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及时做好教育帮扶、就业服务工作,有效预防了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特殊社会群体持续稳定。(陈小宝 许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