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解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成为当前农业发展核心问题。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的在于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产业有机衔接,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
日前,桃花潭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根据小农户和经营主体需求,确定镇内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采取耕、种、防、收、全程托管等方式,为小农户和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在水稻、油菜、小麦、烟叶等种植生产,提供多环节现代化服务。据统计,桃花潭镇目前已有12家家庭农场开展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涉及机械播种、无人机防治、秸秆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全程托管等多种形式,服务面积达20260.46亩。同时该镇积极争取农业社会化项目资金,对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主体给予补助,其中全程托管每亩补助80元,秸秆综合利用每亩补助13元,稻谷烘干每亩补助10元,无人机防治每亩补助5元,累计共发放补助10万余元。提高了设备利用率的同时,增加了家庭农场主的收入,也让小农户享受了优惠与便捷。
进入新时代,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数量众多、权责清晰、充满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有效激活乡村生产力,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日后,桃花潭镇将继续引导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和带动小农户能力,保护好小农户利益,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同时加强引导、强化监管,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吸引各类人才参与进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赋能,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钟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