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灵璧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信用承诺制度落实落细,助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建章立制,把握工作着力点。该县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印发《关于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分年度动态调整《灵璧县县级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全面推进主动公示型、行业自律型、容缺受理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5类信用承诺落地实施。
联动协作,数据赋能通堵点。该县充分发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依托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有效归集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信息31万余条,将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嵌入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办事流程。
深化应用,厘清问题补断点。该县紧盯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痛点,精准发力,建立事前公开承诺、事中加强核查、事后精准监管的“告知承诺制”审批新模式,办事人的一份承诺书可以代替多份办事材料,部分窗口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即时办结,实现了“一纸承诺、现场拿证”,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倾力服务,畅通渠道解难点。该县在轻微免罚和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承诺轻罚,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热情服务”意识。在工程项目审批、企业资质核准等10个重点领域事项中大力推行守信主体告知承诺办、容缺受理办,着力开拓信用便企惠民新渠道,积极打造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的营商环境。
加大宣传,引导自律攻盲点。该县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专项检查等活动,让市场主体深入了解信用承诺的内容与要求,引导主动承诺,增强勇于承诺、执于践诺、羞于违诺的守约意识,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