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州市埇桥区坚持以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坚持“三个突出”,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突出规范性,树立选人用人“风向标”。该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不动摇,把政治信念是否坚定、政治理论基础是否扎实、政治素质是否过硬作为首要标准。
按照好干部标准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程序,强化全过程,坚决防止“带病选拔”。选拔使用真抓实干、敢于斗争,关键时刻能为党和人民站得出来、顶得上去的好干部。加大对选人用人的监督管理,严肃选人用人纪律,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避免落下俗手而影响全局,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政治生态。
突出专业性,建设专业高素质“新队伍”。该区始终高度重视干部专业化的培养,培养选拔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适应地方发展要求的干部,培养选拔在基层扎实历练、在“吃劲”岗位和艰苦地区经受磨练、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充分把握干部成长规律、特长优势,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不断健全完善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通过源头招考录用一批、系统学习培训一批、岗位实践锻炼一批、切实优化年轻干部成长路径,始终保持源头活水。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成绩突出的干部及时大胆用起来,对那些在工作中出现了失误、犯了错误的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让干部背上“包袱”。
突出严格性,用好专项检查“指挥棒”。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由区委组织部具体承办,抽调熟悉干部工作的业务人员组建成专项检查组,通过入驻单位、听取汇报、查阅材料、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查近几年党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包括干部配备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文书档案整理情况、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等方面。检查后形成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并将问题书面反馈给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相应整改要求。
适时开展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制定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成效评估清单,将党委(党组)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以及整改实效和建立机制情况纳入评估体系,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做好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骆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