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郎溪县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此次整治行动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安委会牵头组织。该县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同时由各单位具体负责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具体实施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明确整治要求。该县根据县情实际,重点围绕燃气经营、燃气输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等4个环节15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摸清全县燃气经营使用情况底数。
同时,严格做到“五个坚决”,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
细化责任分工。该县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了全县三个街道、九个镇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负责单位。通过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深入一线,一个一个“过筛子”,实实在在发现隐患、消除隐患。
做好宣传发动。该县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通过“郎溪发布”“郎溪论坛”等媒体发布燃气安全小视频,向燃气经营使用者宣传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宗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