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乡绿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林木种苗产业蓬勃兴起,利用耕地从事绿化苗木生产经营活动普遍存在,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泾县丁家桥镇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以县委“三比三创三争”活动为工作抓手,精心组织开展了苗木生产者摸底调查工作。
根据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场种苗司关于开展苗木生产者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本次调查对象为具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从事苗木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经与县林业局对接,查阅筛选出丁家桥镇辖区现持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生产者共3家。近期,该镇林业调查人员在资源规划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现地调查、走访座谈、查阅相关档案等方式,对3家苗木生产者的行政许可信息、生产用地现状地类及面积、在圃苗木数量及价值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详查,确保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
通过调查,丁家桥镇辖区持证苗木生产面积95亩,其中现状地类为林地的10亩、现状地类为耕地的37亩、现状地类为标注“即可恢复”或“工程恢复”的其他林地48亩,在圃苗木总数1.1万余株,在圃苗木总价值154.9万元。目前,调查成果业已报告县林业主管部门,为下一步稳妥审慎处理好在耕地上从事苗木生产经营的问题,强化苗木生产经营管理,维护种苗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提供了确切的第一手资料。(甘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