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郎溪县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启动了学校食堂经营模式改革。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该县校园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未出现一例食品安全事故。
统一配送,实现食材质量源头控制。该县主动与县市场监管局和商务局对接,对县内具有食材配送资质的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摸底,向重点企业就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改革政策等进行宣传。同时,对全县各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进行全面动员,明确要求学校必须服从改革大局,在此基础上,该县启动公开招投标程序,将全县首批24所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按照就餐学生数、路线分南北2个包段,确定由2家企业进行统一配送。今年9月,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含村小学、附属园)、公办幼儿园36所全部参加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严格把关,落实配送过程“三个要素”。该县严把质量关。配送企业采购的货品必须索证索票齐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必须是在正规企业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批发商采购,向学校提供的所有食材必须经过粗加工、精挑选,可食用合格率必须达到97%以上,叶类蔬菜必须要提供农药检测报告;严把价格关。该县每周定价一次,定价办法采取市场询价与配送价比价方式进行;结算价格应包含所有成本、利润、运输等一切费用,取价范围略高于市场批发价,略低于市场零售价。教体局每周安排2所学校实地市场询价,明显高于或经常高于市场零售价的配送企业学期考核一律“一票否决”;严把服务关。企业须严格遵循双方约定的时间将采购货品准时送达,经学校验收人验收后,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供货企业提供的菜谱在每周五前通过专网向学校公示,供学校选择。配送企业要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采购订单采购货品,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及时与校方沟通,协商解决。企业负责人电话须24小时畅通,教体局经常到校回访,听取学校意见和建议。
自主经营,实现食堂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该县在对全县中小学食堂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核实,如实掌握每所学校食堂的对外承包期限、承包情况和运营状况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要求全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食堂经营权逐步收回由学校自主经营。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进行经营管理。现在全县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已全部收回对外承包权,全部由学校自主经营。(宗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