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切实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6月22日下午4点,长丰县庄墓镇社会工服务作站、刘浅社区、庄墓镇政府联合长丰县致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一场“ 幸‘盔’有你”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开始,致远社工用PPT的形式向刘浅社区群众,尤其是叔叔阿姨和爷爷奶奶们,现场教授如何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头盔,并发放宣传资料,详细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及骑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让广大群众熟知骑行或者乘坐电动自行车都需要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意义。随后,庄墓交警大队利用身边的案例,向广大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阐明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头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没有佩戴头盔易导致的身体危害,呼吁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守法驾驶,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后由社区为参与活动居民一一发放安全头盔,社工和交警手把手教会居民正确佩戴头盔,再次强调头盔对于保障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居民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时刻警示他们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改变不良驾驶习惯,养成文明驾驶习惯。
据初步统计,此次活动总共发放安全头盔30余个,各类宣传材料60余份,参与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是一种遵纪守法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一定从自我做起,同时积极影响动员身边亲朋好友们都积极响应“一盔一带”的安全行动,以实际行动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李佃涛 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