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党媒云 | 乡镇融> 旌德新闻
旌德县开出首张违反秸秆焚烧规定罚单
来源:朱于斌 2022-05-12 16:58:08 责编:代明俊 喻寒松 夏朝阳

日前,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1名违反露天焚烧秸秆规定的某农民给予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该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具的首张违反秸秆焚烧规定罚单。

据了解,今年4月21日19时03分,宣城市蓝天卫士通报旌德县三溪镇境内有秸秆焚烧火点。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接到通报后,迅速启动秸秆禁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快速核查宣城市蓝天卫士秸秆焚烧火点通报,经调查取证,该火点为该镇某村民露天焚烧秸秆,过火面积约为2平方米。为此,该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和第九十二条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生态环境查行政处罚程序,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将该村民传唤到旌德县公安局三溪派出所,对其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前农村各地相继进入夏收季节,正是容易引发农田秸秆焚烧的旺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为此,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呼吁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民朋友,要牢固树立生态环保意识,积极响应秸秆禁烧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荒地角落焚烧秸秆,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蓝天白云。(朱于斌)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