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有效稳定粮食生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粮化”和乱占耕地行为,4月14日下午,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牵头联合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中队和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开展耕地“非粮化”、乱占用耕地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近日,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国土巡查员在巡查时发现,西湖社区的骆某某占用耕地,在耕地上搭建大棚养鸡;桂某某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私自开挖基本农田来养鱼。得知情况后,三山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的职能部门,立即采取行动,通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养殖业和挖塘养鱼,并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5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要求他们限期整改,落实复耕。
通过对西湖社区骆某某和桂某某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挖塘养鱼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有效震慑违法人员强占耕地的侥幸心理。下一步,龙湖街道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采取“露头就打”。
三山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深入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筑牢粮食安全屏障。(季益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