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中心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宣传活动
来源: 2021-12-14 16:50:41 责编: 余红霞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近期长宁中心及辖区各村居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宣传活动。

一封信

长宁中心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宣传单页、在微信、qq 转发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积极引导辖区居民家长朋友们树立正确教育观念、谨慎选择培训机构、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海报张贴

正规的培训机构应持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和规定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工作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营改非”登记,在此前必须按要求停止新招生和收费,否则属于违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学员须通过统一的“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交费服务系统”缴纳培训费用;必须要求培训机构主动提供并签订《合肥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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