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在市司法局和区政法办规范指导下,经过精心筹备和谋划,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驻高新区工作站于12月6日正式进驻长宁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民之所向,政之所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充满真挚为民情怀,人民立场是其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生动体现我们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
长宁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位于合肥高新区蜀西湖东侧、石莲南路祥源城商业街S9栋,建筑面积近2千平方米,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驻高新区工作站进驻后,在一楼大厅设置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二楼开设法律咨询(调解)室,工作站进驻高新区辖区内数十家律师事务所,各类法律专业人才近50人,融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暖心调解等多种法律服务资源。工作站的启用不仅可以促进党群关系良性互动,而且也将成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又一种有效载体,同时对发挥法律援助在联系政府和群众之间的纽带作用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长宁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将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为依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法律援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在规范性创新性建设上狠下功夫,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更加高效优质、方便快捷、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环境;进一步组织实施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下沉到社区、走到居民身边、走进居民心里,真正成为家家户户的“社会百科全书”,有力促进党员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让长宁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成为各领域治理服务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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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始建于1996年12月,是安徽省首批成立的法律援助机构。该中心为合肥市司法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其职责是:依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一直以来,市法援中心积极探索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全面履行各项法律援助职能。2004年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并开始在每年岁末年初集中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相继在工会、残联、乡镇街道、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特殊教育学校、律师事务所广泛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78个,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形成“半小时法律援助工作圈”;2008年在全省率先实施案件指派“点援制”;2013年全市便民服务窗口全部建成,提供咨询、解答、申请、受理的“一站式”服务,建立和完善了执业律师值班制度,实现了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和农民工维权志愿律师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2011年全面强化质量管控,实施质量评估、案件回访、听庭评议制度,启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管;2014年“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工作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2015年在全市建成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网络;2016年在全市全面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至今累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万余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5万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5亿元,有效的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先后获得合肥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状、全省残疾人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称号。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驻高新区工作站服务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9:00-12:00,服务电话:0551-6587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