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庄村旧屋组汪某某老人因突发脑溢血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没来得及留遗嘱,家属为老人料理完后事,便到丁桥派出所将死者身份注销,回家后子女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张5万余元的存单,才知晓老人在黄村镇邮政储蓄银行还留有存款。随后老人的儿子汪某华便到该银行去取款,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老人汪某某已离世,若其身份证在没被注销的情况下,亲属只要知道密码,并持开户人的身份证和领款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取款并不存在问题。但是老人身份证已被注销,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一系列证明材料后方可取款。
取款未果的汪某回家后便同其他兄弟姐妹一同前往官庄村村委会寻求帮助。为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官庄村派出调解员汪春来,在了解事情经过以后,组织5个子女协商老人所留存款如何分割,在子女们意见都达成一致后,汪春来便制作书面协议,并帮助其开具村委会证明,之后陪同他们前往丁家桥派出所为老人开具死亡证明,再前往黄村镇邮政储蓄银行取款。
“又是无法取款,怎么取款那么难!”子女们情绪激动,愤愤而言。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取款材料不齐全,还需要办理公证。随后汪春来带领死者亲属前往泾县司法局法律公证处咨询办理,公证处工作人员告知老人子女,老人去世后,其存款就发生了继承。按照规定,老人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子女在找到存折后,应当首先协商所留存款如何分割,例如是否放弃继承等。若无不一致意见,协商一致后,子女们先做公证,然后向银行出具公证书、老人死亡证明等材料,钱款方可取出。在公证人员的帮助下,取款材料终于准备齐全。
最后调解员汪春来陪同老人子女前往黄村镇邮政储蓄银行,顺利地将存款全部取出。(丁超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