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灵城镇纪委针对人少事多、信访问题点多面广的具体情况,突出“四个注重”,因人因事施策,妥善化解信访问题,有效杜绝了重复访、越级访,将信访难题化解在基层,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精准服务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注重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拓宽信访渠道。在摸底排查历年信访案件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反映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务问题等属于业务内的信访群众,听一听他们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征求他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在畅通“信、访、电、网”信访举报方式的基础上,通过“带信下访”、“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了解群众问题,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村组干部身边,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
注重定期研判与快速处置相融合,化解信访苗头。建立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例会制度,对具有倾向性、苗头性信访件综合分析研判,建立化解预案;在村居“两委”换届、重大项目建设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出现的信访件,采取直接查办、牵头领办、协作督办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快速处置,有效避免了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件发生。
注重精准分流与台账督办相联合,督促办理有结果。坚持信访问题统一归口管理、分析研判、统一甄别,对受理范围内信访问题,实行信访工作台账管理,建立信访“全程跟踪督办”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工作问责”机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快速处置;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事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对重要信访案件要结果、要回音。
注重双向承诺与及时回访相调合,避免重访有保障。对实名信访或来访案件,由信访承办部门与实名信访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承诺办结期限、保密要求、调查期间不重复上访、不越级上访等承办部门和举报人各自应履行承担的责任;对信访件办理结果实行办结反馈,定期逐一回访的“双回复”制度。对实名信访件,当面反馈并填写《信访问题反馈意见书》。对匿名信访件,通过公开栏公开反馈。对信访办理质效,采取电话、微信、座谈、慰问等方式跟踪回访,确保信访诉求有落实、有反馈,有效避免了重信重访案件发生。(通讯员 殷博)(安徽日报记者何雪峰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