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镇司法所:“四个常态化”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来源: 王成刚 2021-10-18 15:36:18 责编: 李飞鹏

​云岭镇司法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四个常态化”开展基层治理工作,有力维护了辖区平安和谐稳定。

业务培训常态化。采取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调解员、网格员、综治员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在理论方面,以民法典为重点,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实务方面,常态化开展以老带新现场教学、案件评析及经验交流,定期对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互查,不断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部门联动常态化。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人民调解联席工作会议,分析辖区矛盾纠纷类型特点,研究讨论工作措施。加强与村委会、派出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构建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共促辖区和谐稳定。

源头预防常态化。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引导群众增强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推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排查化解常态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的优势作用,坚持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面了解本辖区矛盾纠纷类型、规律、特点,动态掌握纠纷变化趋势,对风险隐患科学预警,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下一步,云岭镇司法所将进一步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在加强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王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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